作为今天生活在城市的女性,读书、工作、结婚、生育、投票、财产继承这些权力,被我们视为顺理成章。无论在工作还是媒体中,我们都会遇到各种优秀的女性,并且视之为理所应当。然而,我们不知道这些关于自由、平等和独立的权力,仅仅在100年前,对女性而言都是痴心妄想。
在写《时时刻刻》的影评过程中,我第一次有机会跟随生于不同时代的三位女性,体验她们自身的生存环境与生活困境。也引发了我一直感兴趣的一个主题——女性主义。
我带着这个问题,沿着历史一路回溯,在那条时间的长河中,我看到了压抑、挣扎、热血和勇气,也看到了理性、博爱、坚韧和希望。我看到了无数令人热血沸腾的场景,也看到了痛苦的挫折。我也遇到了无数触动我心的女性,她们或者睿智理性,或者平和坚韧,或者激情澎湃,或者文采飞扬......,但每一位都值得我深深的敬意。
我们经常提到的“女权主义”与“女性主义”其实是同一个英语单词“feminism”。在中文的两种译法,早期翻译为“女权主义”,后期翻译为“女性主义”。
所有的女权主义理论都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女性在全世界范围内是一个受压迫、受歧视的等级。在不同的年代和不同的文化当中,男性也受压迫,但是他们是由于属于某个阶级或阶层的成员而受压迫,而不是由于是男性而受压迫。女性则不同,除了因为属于某个阶级或阶层等原因之外,还仅仅因为身为女性而受压迫。历史上有许多向统治集团挑战的革命,但是只有女权主义是向男权制本身挑战的。
在19世纪之前,不仅仅在中国,欧美女性地位也是从属于父权制度,没有独立的经济权力,没有继承权,也没有选举权和婚姻自主权。在英国,甚至有拍卖妻子的公开市场,为了方便不能离婚(宗教要求)的丈夫交子。
女性主义(Feminism)最早萌芽于欧洲15世纪的启蒙运动时期,伴随着英国立宪革命、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的历次革命运动中,女性都积极参加革命并争取平等权力,但均未能成功。
在欧洲大陆,女权运动的源头一般被认为来自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思潮的影响。1789年法国发表的《人权宣言》让女性大失所望,她们意识到这份宣言依旧是男人的宣言,妇女没有从宣言中得到任何平等的权利。18世纪90年代,巴黎出现了一些女性的俱乐部,她们要求教育权和就业权,著名女权活动家玛丽·戈兹(Marie Gouze,别名奥兰普·德古热)代表她的俱乐部发表了第一个“女权宣言”,主张自由平等的公平权利不能仅限于男性。
1791年,德·古日以《人权宣言》作为改编依据,以几乎完全相同的形式写出了《女权和女公民权利宣言》,此宣言包括前言和17项内容,其中有14项基本上是采用了《人权宣言》的内容,只不过将《人权宣言》中的“男人”和“公民”替换成为成为“女人”和“女公民”。
但德·古日并非只是对人权宣言进行简单地改写,而是对妇女权利进行补充完善,比如她将第4条改写为“自由和正义包括归还属于他人的一切东西;因此,对于妇女行使自然权利的唯一限制,就是男人的永远专制。自然法则和理性将改变这种限制”,将第13条改写为“公共赋税对于男女是平等的,妇女分担所有的义务和艰苦的工作,因此,她应当同样分享公职、就业、官职、荣誉和职位”。
德·古日在宣言的第一行发问:“男人,你能公平吗?”她号召妇女早日觉醒,去认识自己的权利。她认识到男人“一旦获得自由,便对妇女实行不公正的态度”,妇女的盲目轻信并没有让自己在革命中得到好处,受到的蔑视却更加明显。
在《女权与女公民权利宣言》中,德·古日将它的观点建立在天赋人权的基础上。平等不是像礼物一样被给予的,而是天赋之权利,人人都要承认这一点。德·古日认为受教育的机会不均等,导致了男女之间的知识鸿沟,她认为女性应该是时候收回自己的权利了。“平等权不会给你,而是需要去要求。”
1792年,年仅33岁的玛丽·沃斯通卡拉夫特写下了第一本完全代表并解释了女权思想的著作:《女权辩护:关于政治和道德问题的批评》(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 with Strictures on Political and Moral Subjects)。这本书成为日后女性主义的经典之作。玛丽对当时的教育制度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认为这种教育使得女性处于一种“无知和奴隶式依附”状态,是造成女性地位低下的罪魁祸首。她提出两性充分平等的要求,包括两性平等的公民权和政治权利,反对贵族特权,强调男女两性在智力和能力上是没有区别的。她主张,女人应当不再受制于她们的身体以及由身体所带来的情感。
1793年,法国妇女在努力成为法国公民的道路上挫折不断——德·古日、玛莉-简·罗兰以及其她女政治活动家被送上断头台,女权俱乐部和社团被禁止,同时妇女也被禁止在公共领域参加革命活动,法国重回“男性共和国”。在火焰熄灭的同时,黑暗变得更加漫长。在法国大革命之后的一百年,法国妇女权利并没有进步,反而更加恶化,她们不但没有任何政治权力,而且还在1826年被剥夺了离婚权。至于妇女选举权,法国妇女得到这份权利已经是1944年的事情了。
女性主义在19世纪渐渐转变为组织性的社会运动,因为当时人们越来越相信女性在一个以男性中心的社会中受到不平等对待。女性主义运动根源于西方的进步主义,尤其是19世纪的改革运动中。组织性运动的时间是起于1848年在纽约州色内加瀑布市召开的第一次女权大会。
1848年7月19日,在纽约州塞尼卡·福尔斯村的韦斯利安卫理公会教堂,召开了美国第一届女权主义的女性权利大会。会上通过了一份《权利和意见宣言》。大会的主要组织者是废奴运动的积极参加者、被后人称为“女权运动之母”的卢克丽霞·科芬·莫特 (Lucretia Coffin Motl)、伊丽莎白·凯迪·斯坦顿(Elizabeth Cady Standon)和苏珊·布朗奈尔·安东尼(Susan Brownnell Anthony)。历史学家认为,这次大会的召开标志着美国女权运动的正式开始。
1857年3月8日,纽约市数百名服装业女工上街,抗议她们恶劣的工作条件,要求实行10小时工作制。最终,她们的抗议以警察驱散而告终。1908年的3月8日,纽约的另一批服装业女工为纪念51年前的行动,打出“我们也要面包加玫瑰”的标语再次上街,要求选举权,禁止“血汗工厂”和使用童工。这一次的亦被警察驱散。
1915年,英国女性协会成立。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女性协会在各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女权主义运动的第一次浪潮至此进入高峰期。
一战后,第一次女性主义浪潮获得了初步的成功。1920年,美国女性被授予选举权,而英国则在1928年授予21岁以上女性和男性平等的选举权。女性的平等权力是世界各地的千万女性走上街头的一次次呐喊一次次抗争的结果。
第二次女性主义的浪潮起初以美国为中心,而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欧洲各国兴起,此时在战争中工作并作出巨大贡献的女人们被要求作为家庭主妇和妈妈回归家庭。女性发出了不同的声音,这次运动的关注点十分广泛,从社会选举权,到一些私人权利,包括生育权、薪资平等、和受教育权。
《1963的同酬法》和《1972年的女性教育平等法》都给予了女性更多的平等。然而,和第一次女性主义浪潮一样,有色女性发现他们被女性主义运动所代表,但并没有得到平等的对待。正如Tara Anand所写的那样:“杰出的女性主义者是中产白人女性,她们书写的女性主义理论是围绕自己的经历和困难的”。“即使在这次运动中有很多黑人、拉丁裔、亚裔和印第安人成员,但是他们是从叙述中被移除并且被忽略的。”有色女性表现出对性别歧视远高于对阶级和种族歧视的关注,而后者在全球女性的压迫同样起着重要作用。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美国的妇女运动见证了女性主义运动和学术在新一代青年女性主义者中复苏,因其发生之突然、规模之大,有人将其称为“性别地震”。在1992年,这些女性激进主义者成立了“第三次浪潮直接行动[Third Wave Direct Action]”,旨在政治上动员年轻人和培养年轻女性领导力的组织。到1996年,成立了“第三次浪潮基金会”,致力于支持15到39岁妇女参与到面向性别、种族、社会和经济正义之活动的全国性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处于第三次浪潮关键领导权位置的有色族裔与混血妇女,使这次浪潮成为美国女性主义中第一次由有色妇女所引领的女性主义浪潮。第三次浪潮的激进主义及其理论很多都是从第二次浪潮中的有色妇女著作中得到灵感。对多重的、盘互交错的压迫的关注,使得第三次浪潮的女性主义者们接受了更广泛的不平等和正义的概念。
第三次女性主义浪潮带有鲜明的后结构主义和后殖民主义理论色彩,旨在对第二次女权主义浪潮的主流理论作一定程度的解构,并把关注重点移向第二次女权主义浪潮忽略或轻视的问题。具体而言,它强调女性问题涉及多种族、多族裔、多宗教信仰、多民族习俗、多元文化、多性取向、多元价值等各种问题;主张跳出原有的女权主义思维框架,呼吁消除社会性别角色和偏见等。从第二次浪潮的“男人能做的女人也能做”,走向“女人能做的男人也能做”,更多地从承认个体差异大于性别差异入手,强调个性发展,以及两性的和谐发展。
女性主义运动算得上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运动之一,它关注的是全人类至少一半人类的生活和权利,掀起的是一波又一波的、超越国家的、遍及全世界的浪潮。女性主义运动的结果让人类社会几千年来从没有过的意识——男女平等,在一百年后的今天变成了一个理所应当的社会意识。
我相信,几百年或几千年后的人们回顾历史时,他们的震撼不会亚于我们如今回看启蒙运动。启蒙运动试图瓦解长久以来的宗教统治,强调人的主体性。女性主义运动则试图瓦解比宗教统治更长久、更广泛的男性统治,强调女性的主体性。
“女人就应该是温柔顺从”、“男人就应该比女人更强”等观念在如今依然盛行,家庭暴力仍没有离我们远去。女性权益遭受侵害的消息仍时不时占据着我们的网络头条,通往多元与平等的路依然任重道远。
在提倡女性主义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明白女性主义绝不是让“弱者”试图变成“强者”的思想,而是追求“弱者”也能得到尊重的思想。其目的是让男女都在保留个性差异的前提下,使性别不再成为一个凡事首先被考虑到的因素。而是作为一个人的其他本质因素,使男男女女都挣脱性别枷锁,充分挖掘和发挥自己的潜力。
作为个体,在争取性别平等的道路上,其实我们每个人(不仅限于女性)都能贡献一份力量。当下看或许微不足道,但每一份力量都如萤火,有其存在的重大意义。我选择,做一个女性主义者,我选择相信女性主义可以带领我们走向性别平等、走向自由与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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