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中医药案例成果征集遴选活动的通知

aaron 15 0

  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学会工作负责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学会工作负责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关于推进人才评价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中国科协以支撑中医药领域临床医务人员评价改革为目标,建设“中医药案例成果数据库”,现开展2023年度优秀中医药案例成果征集遴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运用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的方法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案例成果,须充分体现中医药诊疗的临床疗效以及主诊人的学术水平。

  2.鼓励投稿罕见病、疑难病、特殊转归的临床案例,或对指南共识、临床诊疗路径等标准制定有重要启发和借鉴意义的临床案例。

  3.鼓励有关单位联络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中医名家、优秀中青年医师等,将临床实践中形成的典型案例投稿至案例库。

  1.投稿案例未在期刊、图书等正式出版物发表,案例必须真实、可溯源,按照要求提供版权声明、病案号、原始病历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2.作者需登录案例库网站(),按要求注册并点击“作者投稿”。具体投稿要求等相关文件见网站首页底部“投稿说明”。为保证案例尽快送审并上线,请作者严格按照模板格式撰写。

  3.投稿案例的病史及辅助检查应描述详实,诊断明确,鉴别分析全面,逻辑清晰,讨论中结合经典文献对案例进行总结、思考,鼓励提出新观点、新认识。

  4.案例报告中可提供相关视频、图片,要求声音、图像清晰,需遮挡患者面部,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具体要求参考案例库网站“投稿说明”。

  中国科协将委托中华中医药学会组织专家对所有投稿进行评审,从中遴选不超过100篇优秀案例授予证书,并将所有通过审核的文章在案例库平台开放获取。对于积极推广使用案例库、投稿案例质量突出的单位,中国科协也将以适当形式予以激励。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科协、全国学会以及中医药领域相关医疗机构与中华中医药学会对接,形成长效沟通机制,共同发掘具有重要临床价值的优秀案例,推动将案例成果作为代表作类型之一应用于人才评价。

标签: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

  • 评论列表

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