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2年7月公开招聘园医、保健员、班主任,符合条件的小伙伴快报名!
为推动深圳市光明区公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现将2022年7月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园医、保健员、班主任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2年7月计划公开招聘园医、保健员、班主任若干,岗位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岗。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2年7月公开招聘园医、保健员、班主任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点击进入)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3)聘书或现职务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4)报名者为光明区幼儿园在岗教职工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附件3);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报考班主任的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园医的提供保健医生上岗证及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报考保健员的提供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
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材料审查情况择优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无合适人选的,将取消对应招聘岗位。
1.面试采用线.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形式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面试的人员,请报名者保持手机畅通。面试为100分制,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名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合格线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被录取者将收到区教育局短信通知,收到通知的录取者需自行前往区一级及以上医院(不限省、市地域,只需满足医院级别符合区一级以上条件即可)进行体检(体检类别:“常规入职体检”,需含尿检、胸透、心电图、血液化验等重点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交区教育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最终审核以体检表上医院官方签署盖章的“合格”意见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与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聘书或现职务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合同或社保清单、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光明区幼儿园在岗教职工需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报考班主任的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园医的提供保健医生上岗证及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报考保健员的提供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另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报名表;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个工作日,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7月1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2年7月10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5.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2年7月公开招聘园医、保健员、班主任,符合条件的小伙伴快报名!
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2年7月公开招聘园医、保健员、班主任公告为推动深圳市光明区公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现将2022年7月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园医、保健员、班主任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2年7月计划公开招聘园医、保健员、班主任若干,岗位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岗。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2年7月公开招聘园医、保健员、班主任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点击进入)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3)聘书或现职务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4)报名者为光明区幼儿园在岗教职工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附件3);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报考班主任的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园医的提供保健医生上岗证及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报考保健员的提供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
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材料审查情况择优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无合适人选的,将取消对应招聘岗位。
1.面试采用线.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形式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面试的人员,请报名者保持手机畅通。面试为100分制,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名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合格线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被录取者将收到区教育局短信通知,收到通知的录取者需自行前往区一级及以上医院(不限省、市地域,只需满足医院级别符合区一级以上条件即可)进行体检(体检类别:“常规入职体检”,需含尿检、胸透、心电图、血液化验等重点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交区教育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最终审核以体检表上医院官方签署盖章的“合格”意见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与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聘书或现职务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合同或社保清单、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光明区幼儿园在岗教职工需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报考班主任的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园医的提供保健医生上岗证及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报考保健员的提供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另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报名表;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个工作日,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2.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7月1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2年7月10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5.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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