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因虚假宣传被处罚。
深市监处罚〔2022〕稽58号显示,该医院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处罚事由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第1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方信息显示,深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成立于2012年1月,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志龙。据其官网介绍,该医院开设有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微整形美容科、活力齿科、医学检验科、麻醉科等系列专业科室,为顾客提供整形美容、皮肤美容、注射美容、口腔美容等核心医疗美容服务。
2021年9月,深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涉嫌价格欺诈被罚。该医院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并警告。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
2021年2月、2020年8月,深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分别因广告违法行为被罚款3000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修正)相关规定。
2019年10月,深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因广告违法行为被罚款1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修正)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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