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岛胶州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保健医简章(2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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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3年胶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保健医239人(其中中小学校事业编制教师5人,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216人,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保健医18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3年胶州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保健医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进入“便民服务系统社会化考试管理平台青岛市教师招聘统一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招聘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3年6月2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6月20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审核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通过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考试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弃考,取消其考试资格。

  完成缴费手续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胶州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准考证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6.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3年6月20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笔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应聘人员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7.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岗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下午16:00后,6月17-20日每天上午11:00后、下午16:00后分别公布两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材料,资格审查通过、缴费确认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审查时间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进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与学历(学位)证书记载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5.2023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每人70元收取面试考务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面试报名。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弃考,取消其面试资格。

  笔试不指定教材。中小学类和学前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常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时政方针、科技省情等)和教育基础理论及教育实践素养(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两部分。校医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常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具体笔试内容详见《计划表》。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0人以下1:3比例、招聘人数10人及以上1:2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初定7月16日,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笔试时间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取“模拟讲课”、“模拟讲课+技能测试”以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岗位所需的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技能等方面。其中,中等职业学校高中语文教师、高中数学教师、高中英语教师、高中政治教师、高中历史教师、高中地理教师、高中体育教师岗位面试测评为普通高中学科方向;幼儿教师岗位技能测试的主要测试内容为:主题简笔画、唱歌(清唱,曲目自定)、舞蹈(自编,形式不限);保健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案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进行公布。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面试方式为“模拟讲课”和“结构化面试”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模拟讲课(或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方式为“模拟讲课+技能测试”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模拟讲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40%、40%、20%的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模拟讲课(或结构化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其中,除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属无业人员的,在考察前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如考察前不能提交的,则取消考察资格。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违法犯罪信息和诚信情况查询,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一)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根据应聘人员所应聘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应聘人员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选岗顺序)。

  (二)2023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中小学校事业编制受聘人员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受聘人员按照《山东省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

  (一)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核减或取消计划、现场资格审查事宜、进入面试及递补人员名单、面试事宜、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予以公布。

  (四)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标签: #2023年青岛胶州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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