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5号(国泰北路与振兴路红绿灯交界)四楼招标代理部) 谈判文件售价:叁佰元/标段 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张家港消防救援大队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5号(国泰北路与振兴路红绿灯交界)四楼招标代理部)谈判文件售价:叁佰元/标段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的是包括商用跑步机、体能训练椭圆机、推胸训练器、蝴蝶夹胸训练器、高拉训练器、伸腿训练器、史密斯训练器、大飞鸟训练器、可调哑铃训练凳、平凳、腹肌板、双层哑铃架(含10副哑铃2.5-25kg)、杠铃片、杠铃杆、双杠、单杠、多功能综合训练器等一批健身器材。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2、交货、安装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45天内交货。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内交货。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地点:谈判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5号(国泰北路与振兴路红绿灯交界)四楼招标代理部)谈判文件售价:叁佰元/标段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完成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本项目需现场报名。
1、本次采购的是包括商用跑步机、体能训练椭圆机、推胸训练器、蝴蝶夹胸训练器、高拉训练器、伸腿训练器、史密斯训练器、大飞鸟训练器、可调哑铃训练凳、平凳、腹肌板、双层哑铃架(含10副哑铃2.5-25kg)、杠铃片、杠铃杆、双杠、单杠、多功能综合训练器等一批健身器材。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2、交货、安装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45天内交货。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17日8:30至2024年7月19日17:00时整(节假日除外)。采购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完成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本项目需现场报名。
谈判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5号(国泰北路与振兴路红绿灯交界)四楼招标代理部)
(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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