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民健身条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2020〕36号)要求,推动杭州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现将《杭州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建设及补助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是指在杭州市范围内,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实施的每年由各级政府财政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建设或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并向社会开放的室内外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和场所。
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包括体育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广场、体育健身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以及金角银边建设工程。
(二)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填写申报表,向区、县(市)体育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县(市)体育部门初审后,报杭州市体育局审核。
甲类:面积:3000㎡。室内标准:标准篮球场1个,配有12件以上健身器材的多功能健身房,乒乓球桌6副。室外标准:标准门球场、网球场、五人制足球场任选其一,灯光篮球场2个、乒乓球桌8副,800㎡以上健身广场(含20件器材的健身点),配有1个3米以上的健身知识宣传长廊。
乙类:面积:2500㎡。室内标准:羽毛球场2片或气排球场1片,乒乓球桌4副,配有8件以上健身器材的多功能健身房。室外标准:标准门球场、网球场、五人制足球场任选其一,灯光篮球场2个、乒乓球桌2副,600㎡以上健身广场(含20件器材的健身点),配有1个2米以上的健身知识宣传长廊。
5.公共卫生配套设施、无障碍设施通道和科学健身知识宣传栏;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及体育规范行为的标识牌。
五人制足球场、门球场任选其一,灯光篮球场1个,300㎡以上健身广场(含20件器材的健身点),乒乓球桌4副,健身知识宣传栏1个。
利用城市社区空间建设符合两种或两种以上体育项目综合利用的场地设施。运动场面积600㎡以上,由单片或连片运动场地、健身设施组成,配有灯光照明设施,根据体育项目特点设置围网,建在屋顶、公(铁)路边等有安全隐患地段必须配建高度不低于4m的安全围网设施。
室内健身场地:常住人口数超过5000人,室内健身场地总面积不少于300㎡,应配置不少于6件健身器械和乒乓球桌;常住人口2000-5000人之间,室内健身场地总面积不少于200㎡,应配置不少于4件健身器械和乒乓球桌;常住人口数2000人以下的,室内健身场地总面积不少于100㎡,应配置不少于2件健身器械和乒乓球桌。
室外健身场所:一片(含)以上球类场地、步道类场地等(如足球场、篮球场、门球场、羽毛场、健身步道等),山区可选建非标准场地。
推进体育设施进公园、进绿地,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因地制宜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屋顶、地下室及城市空闲用地等空间建设体育设施。各类场地建设标准如下:
1.游泳池:标准游泳池(长50m,宽不少于21m,水深大于1.8m),非标准游泳池:(长25m,宽不少于15m,水深大于1.2m),应有过滤和消毒设备,配备相关附属用房。
2.足球场:标准足球场长度不多于120米或少于90米,宽度不多于90米或少于45米;笼式足球场占地面积不少于28米×18米。足球场面层一般采用天然草或符合环保要求的人造草材料。球场周围设围网,围网整体高度不低于6米,配置灯光照明设施。
3.篮球场:配有固定篮架,标准篮球场占地面积不小于32米×19米。球场周围设围网,围网整体高度不低于4米,配置灯光照明设施。
4.排球场:配有固定球网球柱,标准排球场占地面积不小于24米×15米;气排球场球场占地面积不小于16米×10米。球场周围设围网,围网整体高度不低于4米,配置灯光照明设施。
5.网球场:配有固定球网球柱,标准网球场占地面积不小于36.6米×18.3米。球场周围设围网,围网整体高度不低于4米,配置灯光照明设施。
6.羽毛球场:配有固定球网球柱,标准羽毛球场占地面积不小于16.4米×8.5米,配置灯光照明设施。
8.地掷球场(四赛道):包括塑质地掷球、金属地掷球、小金属地掷球、草地掷球。其中,塑质地掷球场一般长26.50米,宽4.50米,四周围板高度为25厘米的沙土地或塑胶场地;金属地掷球场一般长27.50米、宽3米、挡板高度为20厘米的沙土场地;小金属地掷球场的最小尺寸应为15米×4米;草地掷球场一般为边长34米至40米的正方形或长方形的平坦草地。
9.攀岩、户外拓展等其他专业类型体育场地:攀岩场地指具有固定岩壁,可供开展攀岩运动训练、比赛和健身的场地;户外拓展场地指利用郊野山水资源建设的,能够开展拓展运动、定向越野、漂流、垂钓、山地自行车、航空飞行和汽车自驾运动等项目,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综合性活动场所。
项目竣工后,杭州市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杭州市体育局下发合格文件,按规定标准给予建设补助资金,补助标准见表1,补助资金在体彩公益金中安排,列入次年支出预算执行。省市已补助的场地设施不再重复补助。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实施计划,扎实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各区、县(市)体育部门要指导建设单位做好体育设施用地审批工作,确保建设用地合法。
(二)强化督查机制。对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的实施情况,市体育局对区、县(市)进行督查,各区、县(市)对所辖乡(镇、街道)进行工作督查,每月上报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年底接受竣工验收,并上报相关台账资料。
(三)为鼓励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项目建设的多样性、实用性,体现地方特色,体育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广场和体育健身公园中的大型体育场地可根据实际和需要自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杭州市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建设标准。
(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当明确管理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后续管理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执行。
本标准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通知内容由杭州市体育局负责解释。2019年6月30日杭州市体育局、杭州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杭州市实施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程的通知》(杭体局〔2019〕3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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