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向四川日报全媒体民情热线)和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反映:前不久在南充举行的一场主打农产品展销的活动上,农产品没有多少;另一场“电器下乡”展销活动上,没看到任何家电,“有点名不副实”。
记者调查采访发现,上述情况确实存在,且这种名不副实的展销还不是个例,甚至在多地出现过。那么,这些令人生疑的展销活动背后到底藏着什么?
在南充市嘉陵区希望城步行街举行的“2023南充市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现场,记者注意到,从入口到出口,大大小小摊位有50多家。仔细盘点,其中与农产品相关的摊位仅20多家,产品多为干果、腊肉等大众化农产品。与农产品无直接关联的30多家摊位则多售卖鞋袜、厨具、家纺等产品,也有摊位售卖书籍、药品保健品等。其中大部分摊位均挂着“降价甩卖”的标识。
一家售卖“跌打损伤药”的摊位,其售卖的每瓶药100多毫升,售价160元。摊主宣称这是一种治疗跌打损伤的药品,并通过“免费试用”吸引了不少老年人。然而,记者在各大网上药店均未查询到这款药品,但在相关平台查到类似产品,每瓶25毫升起售价仅17元。
记者随机走访了部分摊位,无论是农产品摊位还是非农产品摊位,摊主均声称“并非来自本地”,且交了一定数额的摊位费。
在现场,记者发现不少“慕名而来”的群众在抱怨——“很早就过来了,想看看有没有特色农产品,结果东西离预期差距太远。”“展销会开了一周多,没看到什么特色农产品。”……
活动最后一天,一名摊主介绍,这场展销结束后,还将转战在南充市高坪区举行的另一场“家电下乡”展销活动。
按照摊主们的指引,记者来到了这个所谓的“家电下乡”展销活动现场。然而,现场并未摆放任何家电,反而看到了不少“老面孔”——一些此前农产品展销活动中的摊位“改头换面”出现于此,依然在销售鞋袜、厨具、药品保健品等。
那么,受到群众质疑的“2023南充市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相关单位是否知情?是否合乎举办程序呢?
记者联系到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该局科教站负责人介绍,位于希望城步行街的展示展销活动他们知情,并且活动是经他们向嘉陵区人民政府请示的。
该负责人出示了一份请示报告并附有相关活动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标注展示展销活动系南充市嘉陵区世阳镇蔬菜协会申请主办,南充市金宇会展有限公司承办。
南充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副会长何立民介绍,如果主办方以“南充市”名义办展,应该在南充市商务局备案,如果以“嘉陵区”名义,则应该在嘉陵区商务局备案,无论在哪里办展,正常流程都应向对应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这个展销活动是否备案了呢?嘉陵区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告知记者“未收到活动的正式备案”。同时,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对于这次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并不知情,“资质审核申请未收到”。
南充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近期并未接到上述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备案信息。他同时强调:“冠名南充市农产品展示展销的活动就应该先在市商务局备案。”
也就是说,嘉陵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世阳镇蔬菜协会负责人仅给嘉陵区政府部门打了一份举办活动的请示报告。然而,尚未收到嘉陵区人民政府的正式书面批文,也未在相关部门备案,展销活动就匆匆忙忙举办了。
记者注意到,按照嘉陵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站负责人出示的“2023南充市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实施方案,展示展销活动场地划分为绿色农旅产品区、美食展销区、综合类商品展销区、小家电快消品区。其中,绿色农旅产品区还专门强调为嘉陵区名优特产品生产企业和商家免费提供10个标准展位;美食展销区展销南充本地小吃(预包装产品)及川渝美食。但展销活动现场记者并未见到上述展位及展品。
针对展销方案上的产品类别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嘉陵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站负责人表示,展销活动具体展示什么产品,由主办单位负责。
世阳镇蔬菜协会负责人则表示,展会主题名字系会展公司单方面所为,自己在打申请时未注意到。该负责人还表示,举办这样的展销会目的是给地方农产品找销路,因此一开始对本地参展的种植大户不收取摊位费。“最初也按方案邀请了南充本地商家,但由于部分商家撤离,之后承办单位重新补充了(收费的)新摊位。”
然而,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展销会的举办信息似乎并没有完全传达到当地农业种植大户和商家——记者曾联系了南充市嘉陵区世阳镇4位种植大户,其中3人表示没接到通知,完全不知情,“如果收到通知,肯定会参加”。
“这种情况,可能是遇到‘展虫’了。”成都市会议及展览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颜子荐表示,“展虫”是长期困扰会展业的一个顽疾。
一类是不正规展会上的“展虫”,通常被称作展会头子,也可以理解成“大展虫”,他们不在政府部门备案,专门组织和主题不相符的展销会,随便立个项,开展打游击式的展销活动。
一类是正规展销会有“展虫”混入,通常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一种是“小展虫”出现在正规展会外围或正规展会撤展后,专门钻空子卖与展会主题无关的产品;另一种是市场化招商时,无意中招到由“展虫”发展来的商贸公司,行政报备时,这类不够规范的商贸公司会将一个摊位划分成若干份额出租给小“展虫”。
“展虫”有何危害?颜子荐表示,“展虫”的行为首先扰乱了会场秩序、损害了展会形象与相关行业利益。
此外,“展虫”还带来安全隐患,侵害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尤其是未备案的“野展销”,不仅存在制假售假等食品、用品安全隐患,还可能存在现场人员踩踏、电线短路等消防安全隐患。
何立民特别提醒:“未按照规定办展的‘展虫’,可能面临相关处罚。”检索《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得知,未以主办单位名义发布招展信息或者承办单位擅自发布招展信息,未按规定备案、发布虚假招展信息,未经安全许可、消防检查擅自举办会展,未向公安交通、市容环卫等相关部门报告等行为,均属违规办展行为。
其中,举办会展未按规定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逾期不备案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承办单位乱收参展费或者展位费、参展单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者价格欺诈,由工商、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缺乏监管就给了‘展虫’可乘之机。”颜子荐认为,为避免“展虫”侵害消费者权益,政府部门应该主动出击,首先要完善备案制度。“凡是没有经过备案的展会不允许办;凡是遇到销售产品和主题不相符的,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就应该主动介入管理。”
标签: #年末这些蹊跷的展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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