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违法被罚 涉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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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3日讯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涉嫌虚假宣传案》(深市监处罚〔2022〕稽58号)显示,深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十条第1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对深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罚款2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6月9日。

  官网显示,深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隶属于亚洲规模宏大、历史悠久的医疗美容连锁医院集团——美莱医学美容集团,于2010年11月11日在繁华的华强北商业区盛世开业。凭借亚洲连锁的医生资源、先进技术、设备优势, 深圳美莱经过几年的深耕,已经形成了以“整形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美容皮肤科(微整美容)”、“美莱中医馆”、“活力齿科”为主的五大特色科室。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深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第一大股东为美莱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美莱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大股东为上海美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标签: #深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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