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北京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2022公布)第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8公布)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修订)第七条,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处罚——京市监处罚﹝2024﹞168号,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罚款100000元。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1日在其运营的某团店铺“北京美莱医疗美容医院”中对多款产品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执法人员随机抽取几款产品予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 “射频紧肤钻石超塑下颚缘+双下巴1次 私信再送钻石超塑同部位1次”产品标示的价格为“¥3360 3.3折 到手¥969”,折价减价的基准价格是3360元。该产品在本次促销活动前7日(1月25日-1月31日)在某团店铺成交7单,最低交易价格为899元,最高交易价格999元。
2. “润致娃娃2ml润致娃娃补水”产品标示的价格为“¥1676.3 4.8折补贴低至¥799”,折价减价的基准价格是1676.3元。该产品在本次促销活动前7日(2月23日-2月29日)在某团店铺成交25单,最低交易价格为799元,最高交易价格1476.30元。
3. “眼部综合3项切开双眼皮+祛皮祛脂”产品标示的价格为“¥8800 4.3折到手¥3770”,折价减价的基准价格是8800元。该产品在本次促销活动前7日(2月21日-2月28日)在某团店铺成交2单,成交价格均为3770元。
4. “半岛超声炮全面部(不含面部)全模式+黄极光”产品标示的价格为“¥7999 3.2折 补贴低至¥2499 ”,折价减价的基准价格是7999元。该产品在本次促销活动前7日(1月25日-1月31日)在某团店铺成交35单,成交价格均为2299元。上述信息均由当事人制作、上传,上述产品在开展折价减价促销活动中未准确标明基准价格的含义,且折价减价的基准价格均高于该当事人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或者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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